今天是民國107年11月24日,對台灣而言是很重要的日子,是我們四年一度的大型選舉日

今天是民國107年11月24日,我21歲,拿到了第一張選票,可是因為在國外交換沒辦法回家投票,我覺得很可惜,

這是我身為公民的權利與話語權,我卻這麼棄之不顧,但也許是身為政治系的職業病與敏感度,我依然關注著這次的選舉與公投內容。

 

以選舉結果而言,我只覺得台灣已經一步步走向民主社會了,民主的定義本身就是指由人民做主,但更深層的意義是政黨會不停輪替,每個政黨在接下大權後,可能聲勢更加上升,也可能因為行政多了或人民期待高了等等原因,聲勢下滑,所以在下一次選舉,人民會將選票交給另一政黨或另一個他們認為更值得信任的候選人。

雖然總說台灣社會紛亂,政治藍不清綠不明小黨沒資源等等,但我們的確在往越來越民主的路途邁進,小黨們漸漸冒出頭來,也許人數不多,但那是變化的開始,也表示台灣人民願意給其他人機會,而不是看著政黨色彩投票,這是社會的進步,慢慢的,不是很快,也許經歷了什麼大事件,也許經過了十幾年,但它確實產生了變化。

(不過我覺得接下來要看的就是小黨成長後,會不會因為嚐到權力的滋味,而變得亂七八糟,希望他們要秉持著初衷)

 

再來我想說的是關於這次同婚及性平教育的公投議題

這2件事在立意上完全沒錯,在道德及人權觀點上一點瑕疵都沒有,

「我是人,我值得被愛,我想和我愛的人一起幸福」

不論你的愛人是什麼性別,我認為這都是他們的權利與權力

想愛一個人,想得到幸福是身為人的權利,想自由的愛誰是身為一個人的權力。

所以我是認同性平教育的,必須透過教育讓人們學會尊重各種不一樣特質的彼此。

那麼為什麼我說我反同?因為我是異性戀者?因為我自私?因為我壞心眼,我見不得別人好?

都不是!!!!  其實我對同志議題本來是沒什麼意見的,算是中立立場吧,但漸漸我改變了。

在我聽見別人說你反同就是食古不化、自私自利,我困惑了,

同性戀者想得到社會的認同與支持,我可以理解,可是你不願傾聽別人反對或不能接受的意見與想法,然後威脅他?

「你如果不支持同婚就會被公審,會被討厭喔,大家會說閒言閒語喔,因為現在社會趨勢是支持同婚的,所以你們都要支持」這是霸凌吧

如果你爸你媽妳三姑婆六姨婆,都能夠接受同性戀者,那你現在唉唉叫是為了什麼,而且因為父母不同意,所以我積極爭取(呃,我是覺得這一代的年輕人有這麼聽父母的話嗎?),

再者不會因為立法過了,你爸你媽你哥你妹你三姑婆六姨婆突然馬上速速接受這件事。

我個人解讀為因為有點自卑所以不喜歡別人說長論短,但老實說現在就算是一對異性戀情侶在路邊你儂我儂你親我親,還是會被側目好嗎,你以為去死去死團員吃素嗎?

 

 

第二是我個人認為性向並非全然天生,是可以透過學習或環境而後天改變的

當一個人最開始在家庭中學習重要他人(父母、親人等等)的各種行為模式,他們會看著其他大人的互動或作為,學習、理解什麼是愛、什麼是感情、什麼是關懷的表達及表現......

所以在同性家庭與異性家庭的孩子們會體認到關於愛的不同模式或印象、理解,我想也許這對孩子未來對於愛的模型及樣態的認知是有影響。

當一個人在男校或女校待久了,會有種迷戀學長姊的感覺或錯覺(我不知道該怎麼形容,我盡量找中立的字眼),但當離開那個環境後,會發現自己的性向又改變了,

我也聽過一位姊姊轉述她家人的話,她的家人因為父母離異而不再相信男人,對男性有陰影,所以性向改變了,轉而喜歡女生(這是當事人真的覺得性向可以被環境改變)

甚至我覺得人都是雙性戀,只是我剛好遇到我愛的男性,所以我被視為異性戀者;而你剛好遇到頻率更剛好的女性,所以你成了同性戀者,也許你會遇見你更愛的男性,而你又成了異性戀者。

說了這些,只是想說,我並不認同「因為性向是天生不可改變,同性戀者先天背負著枷鎖,畏懼社會眼光,所以其他人必須給我們更大包容、必須支持我們」的理由。

我可以認同「因為我純粹的喜歡眼前的這個人,想一起和她得到幸福,但我們剛好有著相同的性別,所以.......」的說法,我也相當支持這樣的想法

(應該可以理解上下的不同吧)

 

 

再來我也聽到一些說法,老人不懂公投都亂投,怎麼都是老人在投票??? 連我很喜歡的youtuber都有一點點這樣意思

還有更誇張的說法是老人不開化,社會想開放,只好等他們都離開世界了,我聽到這個真的很傻眼,

怎麼不是相互溝通而是期待清除異己??  也許老人的觀念真的會比較保守,但是那是他們當時代的教育跟生活環境使然,我們成長的時代比較開放,資訊的往來也迅速多了

但應該是傳達新的資訊給老一輩的長輩們知道,觀念的改變本來就需要時間,你爸你媽馬上接受那是愛你,希望你好,不能接受也不是欠你,反而是如果真的想得到祝福的人會更想積極溝通吧。

 

結論:

說了這些,只是想說,我並不認同「因為性向是天生不可改變,同性戀者先天背負著枷鎖,畏懼社會眼光,所以其他人必須給我們更大包容、必須支持我們」的理由。

我可以認同「因為我純粹的喜歡眼前的這個人,想一起和她得到幸福,但我們剛好有著相同的性別,所以.......」的說法,我也相當支持這樣的想法

(應該可以理解上下的不同吧)

我只是認為有些觀念是需要慢慢改變的,社會的變化(我不會說這是進步或退步,它就只是個時代的變化)是需要一步一步慢慢來的,以前自由戀愛可是敗壞風氣、家門不幸的大事呢,那現在呢?透過溝通、理解(現在什麼時代了,不用學美國南北戰爭吧),但不要威脅,不要謾罵,去理解對方的想法好嗎。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心情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Erinna 的頭像
    Erinna

    Erinna 生活×旅行×成長

    Erinn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